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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建筑设计院资质分公司加盟 :苗圃 幼儿园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!_1

返回列表 来源:admin 浏览: 发布日期:2021-03-14
 消防加盟苗圃 幼儿园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!

托儿所和幼儿园有特定的功能要求,其建筑物的防火要求和消防设施的设置,应当符合《建筑物消防设计规范》的要求, 《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以及相应的系统技术规范和标准。

2019年修订的“托儿所和幼儿园设计规范”,主要变化如下:

1。 托儿所和幼儿园的规模调整;

2。 更严格的布局要求;

3。 联合建设规模有限。

4, 联合建设的职能有限;

5, 联合施工必须独立撤离楼梯安全出口。

还有很多!

本文分为九章,文章末尾的艰苦讨论:如何处理《幼儿园与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与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之间的矛盾?

第一章基本原理和概念

1。 托儿所:用于培育和培育3岁以下婴幼儿的地方。(2。0。1)

2。 幼儿园:学前班,对3至6岁的儿童进行重症监护和教育。(2。0。2)

3。 客厅:课堂生活和婴幼儿多功能活动的空间。(2。0。5)

4, 活动室:婴儿起居室中供婴儿进行各种室内日常活动的空间。(2。0。7)

5, 多功能活动室:整个花园的婴幼儿共同开展艺术活动的空间, 运动的, 家长聚会和其他多功能活动。(2。0。9)

6, 服务管理室:用于外部联系,内部管理儿童保育和教育服务的空间。(2。0。13)

7。 幼儿园的起居室应由儿童的起居室组成, 公共活动空间和多功能活动室。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公共活动空间。(4。3。1)

8。 托儿所和幼儿园的规模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0。3-1规定,托儿所和幼儿园每班的学生人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0。3-2规定。(1。0。3)

9。 苗圃,幼儿园是人口稠密的地方。(第73条)

10。 托儿所和幼儿园是公共建筑。还应符合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的要求。

11。 拥有200多个用户的幼儿园和托儿所,这是一栋重要的公共建筑。(附录B)

12 当《建筑物消防设计规范》和《苗圃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的规定相抵触时,以较严格者为准!

第二章耐火等级

开展儿童活动的建筑物,耐火等级应符合“建筑物防火设计规范”“ 5。1“建筑物分类和耐火等级”的要求,他们之中:

儿童活动场所(如托儿所, 幼儿园, 儿童游戏室和其他具有III级耐火性的儿童游乐场,应使用不燃材料; 当使用不燃材料时,其耐火极限不得低于0。25小时(5。1。8)

第三章建筑物的层数和布置要求

1。 儿童活动场所,如托儿所, 幼儿园, 儿童室和儿童游乐厅应设在单独的建筑物中。并且不应该安装在地下或半地下; 当使用具有I级或II级防火性能的建筑物时,不得超过3层; 当采用具有III级耐火性能的建筑物时,不应超过2层; 当采用具有4级耐火性能的建筑物时,应为单层; 当确实有必要在其他民用建筑中安装时,必须满足以下要求:(5。4,4)

1。 当安装在具有I级或II级防火等级的建筑物中时,应该安排在第一位 二楼或三楼;

2。 当安装在具有III级耐火性的建筑物中时,应安排在一楼或二楼;

3。 当安装在具有4级耐火性能的建筑物中时,应安排在一楼;

2。 四个班级以上的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物应独立设置。三节以下可以与住宅共同建造, 养老金, 教育, 和办公楼,但应满足以下要求:(3。2。2)

1。 共同建造的既有建筑物应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。遵守抗震和防火等安全法规,其基础应符合本规范第3节的规定。1。2条;

2。 应提供独立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;

3。 在入口和出口, 应该有一个安全地聚集和分配人员以及停放车辆的空间;

4, 应该建立一个独立的户外活动场所。场地周围应采取隔离措施;

5, 应采取措施防止物体掉入建筑物的入口和出口以及室外场所。

3。 儿童活动场所,如托儿所, 附属于该建筑物的幼儿园儿童室和儿童游戏室,耐火等级不得小于2。00h防火隔墙和1。00h楼板与其他地方或其他部分分开,必须安装在墙壁上的门窗应为B级防火门窗。(6。2。2)

4, 托儿所和幼儿园的起居室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。(4。1。3)

5, 幼儿园的起居室应布置在三楼或以下。(4。1。3A)

6, 托儿所的起居室应布置在二楼。当真的很难将其布置在二楼时,幼儿园班可以安排在二楼,它的数量不能超过60,并应遵守相关的消防安全疏散规定。(4。1。3B)

7。 当幼儿园和幼儿园的儿童房和活动场所建在木制建筑物中时,它应该布置在第一层或第二层。(11。0。4)

8。 在人防工程中 不应有护理室, 苗圃, 幼儿园, 游乐厅和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以及残疾人专用场所。(3。1。3)

9。 当托儿所或幼儿园有车库时,车库应与儿童活动区分开,应提供单独的车道和入口,并且应符合当前的行业标准“车库建筑设计规范” JGJ100和当前的国家标准“车库, 维修车库, 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” GB50067。(4。5,8)

10。 车库不应与托儿所和幼儿园一起建造。当满足以下要求时,车库可以设置在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地下部分:(4。1。4)

1)在车库,托儿所和幼儿园之间,耐火等级不得小于2。00h的楼板完全分开;

2)车库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, 托儿所 幼儿园应该独立建立。

注:第9条和第10条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标准,严格者占上风。

11。 修理车库不得与托儿所或幼儿园合并或相邻。(4。1。6)

12 A类 B, 碳生产和储存场所不应布置在学校附近, 幼儿园, 托儿所 剧院 体育馆, 医院 疗养院, 居民区, 等等。 (3。0。4)。注意:本文引自《农村防火规范》(GB50039-2010)

第四章安全疏散

1。 公共建筑中的每个防火室或防火室的每个楼层,应该计算和确定安全出口的数量,并且不应小于2。具有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的公共建筑,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(5。5,8)

除了托儿所 幼儿园, 儿童房,在儿童活动区(例如儿童游戏室)之外,符合表5。5,规定的公共建筑8座。

2。 托儿所和幼儿园的疏散门数量应通过计算确定,不得少于2个。可以设置以下情况之一:(5。5,15)

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,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,可以提供疏散门。

3。 孩子们使用的房间 例如活动室, 宿舍 和多功能活动室 应配备双平门。净门宽度不应小于1。20m。(4。1。6)

4, 儿童进出门应符合下列要求:(4。1。8)

1。 使用玻璃材料时应使用安全玻璃;

2。到地面的距离是0。60m处应增加儿童专用手柄;

3。 门的两面应光滑且无棱角。

4, 门下不应有门槛; 平开门与地面之间的距离为1。2m以下的部分应设有防止挤压的设施;

5, 旋转门, 弹簧门 不应安装推拉门,不应安装金属门;

6, 开向疏散通道的起居室的门应朝疏散方向打开。打开的门扇不应妨碍人行道的疏散;

7。 门上应该有一个观察窗,安全玻璃应安装在观察窗上。

5, 楼梯, 扶手和台阶应符合以下要求:(4。1。11)

1。 楼梯应有直接的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;

2。 除了楼梯上的成人扶手之外,楼梯两侧应设置儿童扶手,高度应为0。60m;

3。 儿童楼梯的台阶高度应为0。13m,宽度应为0。26m;

4, 不应在严寒地区设置室外楼梯;

5, 儿童使用的楼梯不应采用扇形或螺旋形台阶;

6, 楼梯踏板应由防滑材料制成。踏步表面不应泄漏,胎面表面应标有明显的警告标志;

7。 楼梯间应直接连接到一楼的室外。

6, 幼儿经常安全通过和撤离的过道不应设有台阶。有高低差时应提供防滑坡道,其斜率不应大于1:12。疏散走道的墙壁上不应设有壁柱, 管道 消火栓箱, 灭火器 广告牌和其他距地面2m以下的突起物。(4。1。13)

7。 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建筑走廊的最小净宽度应不小于表4。1。14条规定。(4。1。14)

8。 当托儿所和幼儿园联合建造时,托儿所应分开分隔,并且应该有独立的安全入口和出口,户外场所应分开。(4。2。4)

9。 安全疏散距离:

从直接通往疏散通道的房间的疏散门到最近的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,从房间任何一点到直接通往疏散通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,不得超过《建筑物防火设计规范》 5。5,17条规定。(注:表5。5,17对托儿所和幼儿园有具体要求。)

第五章室内装饰

1。 当安装在单层或多层民用建筑中时,室内各部分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,不得低于《建筑物室内装饰消防设计规范》 5。1。1。 规定。

2。 当安装在高层民用建筑中时,室内各部分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,不得低于《建筑物室内装饰消防设计规范》 5。2。1。 规定。

3。 应当参照“建筑物室内装饰消防设计规范”和“托儿所,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”执行更多要求。

第六章消防设施

涉及托儿所和幼儿园消防设施的要求,应根据《建筑物消防设计规范》和《苗圃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确定,具体设置要求,应符合当前的技术规格和产品标准。

1。 室内消火栓系统:

幼儿园和幼儿园建筑物的室内消防栓系统,遵守公共建筑的相关规定。

设置消防栓灭火设施时,消防竖管的阀门布置应避免幼儿碰撞。并且应隐藏消防栓盒。单独配置的灭火器箱应安装在不会阻碍通道的地方。(6。1。10)

2。 自动灭火系统:

幼儿园和幼儿园建筑物的自动灭火系统,根据公共建筑的有关规定,他们之中:

1。 在单层和多层民用建筑中建立的大中型幼儿园,应安装自动灭火系统,并且建议采用自动洒水系统。(8。3。4-5)

2。 在高层民用建筑中设立的幼儿园,应安装自动灭火系统,并且建议采用自动洒水系统。(8。3。3)

3。 自动火灾报警系统:

幼儿园和幼儿园建筑物的自动火灾报警系统,根据公共建筑的有关规定,他们之中:

1。 大中型幼儿园的儿童房, 等等。应设置自动火灾报警系统:(8。4,1-7)

2。 除了明确要求安装自动火灾报警设施的建筑物外,儿童建筑,例如幼儿园,建议推广安装独立的烟雾报警器; (龚晓[2015] 289)

4, 灭火器:

托儿所和幼儿园应配备灭火器(8。1。10),他们之中:

1。 拥有50张或更多床位的儿童保育所的幼儿园和幼儿园,根据严重危险等级配置灭火器。(附录D)

2。 可供儿童住宿的床位少于50张的托儿所和幼儿园,根据危险等级配置灭火器。(附录D)

5, 其他:

1。 儿童活动场所,不应安装防火百叶窗和喷射式自动跟踪喷射灭火系统。有关详细信息, 请参阅主题:儿童活动场所-防火百叶窗和喷射式自动跟踪喷射灭火系统。

2。 增压水泵应使用低噪音,节能的产品。增压泵机组和泵室应采取减振降噪措施。 (6。1。3)

3。 消防水池 各种供水室 各种换热室和配电室, 等等。 不得安装在婴幼儿居住区附近。(6。1。3)

4, 插座应安装在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房间里。并根据需要确定位置和数量。活动室至少应有四套插座,宿舍中至少应有两组插座。插座应为安全型,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。8m。插座电路和照明电路应分开设置,插座电路应配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,其额定工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。(6。3。5)

5, 不应在儿童活动中安装配电箱和控制箱等电气设备; 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,应采取安全措施,设备底部离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1。8m。(6。3。6)

6, 托儿所,幼儿园的安全技术保护体系的设置,应当符合下列要求:(六)。3。7)

1)应在公园大门处安装视频安全监控系统, 建筑入口和出口 楼梯间 走廊 等等。;

2)周边应设置入侵报警系统和电子检查系统;

3)在财务室应设置入侵报警系统; 应该在建筑物的入口和出口设置入侵报警系统, 楼梯间 厨房 配电室 等等。;

4)公园大门和厨房应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。

7。 大中型托儿所和幼儿园应配备电话系统, 计算机网络系统和广播系统。还建议设置有线电视系统和教学多媒体设施。小型托儿所和幼儿园应配备电话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系统,建议设置广播系统和有线电视系统。(6。3。8)

8。 幼儿园和幼儿园的应急照明设计, 自动火灾报警系统设计, 防雷接地设计, 电源和配电系统设计, 安全设计, 等等。,它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。(6。3。9)

9。 日常防火检查应在拥挤的地方进行。并结合夜火检查的实际组织。托儿所和幼儿园应每天组织夜间火灾检查,并且不应少于2次。(7。3。4)

10。 学校, 幼儿园和托儿所应当对学生和儿童进行防火知识的普及和启发教育。组织参观当地消防局和消防博物馆,参加诸如消防夏令营之类的活动。(7。4,3)

11。 禁止将明火用于儿童房(如托儿所, 幼儿园和儿童游乐厅。当必须使用它时应采取防火和防护措施,有专人负责; 厨房和开水室应分开设置。(8。6,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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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, 以上未涵盖的所有零件和内容,根据《公共建筑防火设计规范》的有关规定,并执行《幼儿园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。

第7章补充说明

本文中介绍的此规范,指“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规范”。

本文未涵盖的相关要求,根据《公共建筑建筑物消防设计规范》的要求,并执行《幼儿园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和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。

第八章宣言

如本文所述,它们都是与托儿所和幼儿园的特定功能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。实际应用,各种特定要求应与有关公共建筑的“建筑物防火设计规范”的要求结合起来,并执行《幼儿园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和其上海水利水电公司一级资质加盟他相关规范的要求。

第9章困难讨论

2019年修订的“托儿所和幼儿园设计规范”,对布局提出了更多要求,特别是在与其他功能性建筑共同建造的情况下,它与《建筑物防火设计规范》有很大不同,该怎么办?

处置原则:必须符合《幼儿园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的要求。新版规范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,例如, 三个班或更少班级的托儿所和幼儿园,它可以与住宅共同建造, 养老金, 教育, 和办公大楼。必须提供单独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,还有很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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